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电影电视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科专业齐全,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教育部学位中心 2013年最新公布的学科排名中,南京师范大学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八。1999 年,文学院正式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其中的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于 2002 年开始招生。“九五”期间,经严格论证与审批,文学院获准建立电影学(含电视)和影视文学两个硕士点。2003 年,文学院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设立影视文学博士点。2011 年,戏剧与影视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2 年,文学院戏剧与影视学被江苏省教育厅遴选为江苏省重点学科。2013 年,根据教育部 2012 年本科专业目录,我校的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更名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是南京师范大学校考艺术类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或方向相比较,其显著的特色是: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主持艺术、影视编导与制作与汉语言文学三个平台之上,依托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实力雄厚的文学、语言、艺术教学平台,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媒体人才,多年来走出了一条有扎实专业基础、显著文化特色、学界一致好评、业界广泛认可、社会影响深刻的育才之路。在每年毕业的三十名左右学生中,三分之一左右会选择到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英国莱斯特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攻读研究生;三分之一左右会选择到中央台、上海文广、江苏广电总台、湖南文广、山东卫视等国内一线卫视频道就业,同时在江苏、山东、安徽等省份的诸如南京、合肥、济南、苏州、无锡、徐州、扬州、常州、盐城等地市级电视台举办的主持人大赛中,荣获为数众多的冠亚季军并最后签约为城市电视台的新闻主播;此外,还有三分之一左右会在江苏省武警总队、消防总队、边防总队、省公安厅、省气象局、东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华谊兄弟影业、幸福蓝海影业等政府机构和知名企事业单位从事传媒类岗位工作。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备主持采访、影视制作、创意策划和文案写作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电媒体、网络新媒体、影视公司、出版发行机构、政府和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节目主持、出镜采访、影视编导、企划撰稿、策划执行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收本科生 30 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省招生 20 名,面向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 10 名;学制 4 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色盲、色弱,男身高 1.70 米及以上,女身高 1.60米及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开放缴费)。
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时 59 分关闭报名系统)。完成后,用 A4 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19 日上午 8:00-下午 16:3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3.报到要求: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及 2 张近期免冠 1 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1 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 4 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综合素质考查(当场随机抽题问答,文学常识问答)
(4)才艺展示,在下列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
①器乐(自带,钢琴演奏不列入考试范围)、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伴奏乐请用标准 MP3 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进入普通 U 盘,现场备有 MP3 播放器,提供 U 盘中的 MP3 文件读取,考生不可带入任何具有录放功能的电子产品);
②朗诵自备文学作品(在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形式中任选一种,限时 2~3 分钟)。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为 300 分,其中指定稿件播报、话题评述、才艺展示项满分各为 80 分,综合素质考查项满分为 60 分。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 2016 年 4 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通过办法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通过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通过。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通过;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通过。
通过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认可我校 2016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网址:http://wxy.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