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1、音质、语音与发声
声音是主持人职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外在表现形式,受众对它的要求要远远高于对常人的要求。尽管由于受众文化素质、个人喜好、年龄差异及人耳听觉的生理变化会对同一音色做出不同的判断,但一个前提是统一的,即受众要求声音“好听”。而一个人的音色是由于他发音时声腔的形状而形成的,受先天条件影响很大。
基于这样的前提,在考试中考官通过考生的播读来评判其音质是否圆润、响亮、坚实,简单说,好的声音就是听起来应该不嘶哑、不尖利、不暗淡,清楚、悦耳,给人以舒适感。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普通话等级是否达标己成为主持人上岗的必要条件。因此,在招生时,考官非常注意考生语音是否标准,是否存在不能纠正的语音问题。
这时,普通话水平高的考生就有了更多的优势,而如果方言语音过重,就很可能被淘汰。此外如果考生存在发音器官先天的某些缺陷,也会被淘汰。 发声时,气息是动力。良好语言表达过程中,气息应随着播读者情感的变化而运动,因此气息是否通畅,影响着情感的表达。良好气息状态听起来应觉得省力、透彻,声音无阻隔、无压挤,能够支撑声音去表现不同类型的作品。
常见的问题是有的考生由于气息较弱,使声音微弱,缺乏外送感,难以表现喜悦、高亢、坚定等情感色彩的作品,或是气息缺乏控制,用声白、直,类似于“喊”,这些情况虽然可以通过长期的调整训练有所改变,但在招生时,如果该考生同时在其它方面没有明显优势的话,也会被考官认为不合格而无法进入复试。
2、语言感受与表达
播音员、主持人是以语言为主要工具与受众进行交流的,因此,语言的感受与表达能力极为重要。在招生过程中,专业老师首先通过考生对指定稿件的播读来判断其是否具有基本的语感。希望考生能以最恰当的语气、节奏、重音等将自已对稿件的理解用语言形式外化出来。
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系博士生导师张颂教授认为:“语感是一种能力,是把接收、鉴别、诸存信息和发出、丰富、驾驭信息全部融入语言感受中的能力。”(张颂《播音语言通论----危机与对策》,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175页)那么,既然是一种能力,就不是每个人都能具备的,就一定有高下之分。作为专业教师,本人多次参加本校及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专业的招生专业考试及各种专业比赛,担任评委。
在考试过程中,经常能见到一些考生缺乏最基本的朗读能力,仅仅念字出声,不考虑作品中意思的表达,句子停顿连接混乱,语势单一,不知所云,作品中的情感表达更是无从谈起。
这类考生往往在初试阶段就会被淘汰。有人认为,语感可以在大学期间通过专业学习来培养,的确,语感可以培养,但作为一所肩负为广播电视业输送较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正规大学艺术专业而言,其专业教育的目的是“锦上添花”,是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较高语言能力的专业人士,而不是仅仅希望所培养的学生通过学习来形成基本的语言能力。
另外,要改变一个人近二十年所形成的语言习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同学习舞蹈,如果不具备先天的资质和长期的学习,很难想象仅仅通过四年就能成为专业人士。
3、形象与气质
尽管人们越来越重视主持人的内在素质,但应该看到:形象的好坏依然是用人单位选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毕业生的首要因素。因此,每个学校招生时都非常注意考生的形象与气质。除在身高上有所要求外,还要经过目测和录像等多个关口。
基本的要求是五官端正,轮廓好,上镜,气质好,亲和。 主持人通过电视屏幕与受众见面,受众对主持人的形象有着高于普通人的期待,因此,各方面都在要求主持人应该是美的。由于电视屏幕的作用,通常来讲,脸庞较小的人上镜后效果会更好,如果脸庞较大,也应轮廓线条清晰,有立体感。
此外,脸型应无明显不对称,牙齿较整齐,目光灵动。 气质是一种综合感觉,作为未来公众性职业,本专业要求考生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不怯场,有较好的即兴语言组织能力。
可见,与其它艺术类专业一样,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十分强调先天的基本条件,特别是一些不可变的因素,如音色、形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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