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省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
二、招生计划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1、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
2、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100分);
3、即兴评述(100分)。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合格线(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将由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gznu.cn/bkzs/index.aspx)进行公布。
七、志愿填报及通过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通过。若专业成绩相同,通过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通过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通过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通过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通过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通过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通过,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八、其它
新生应按通过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851-86701855(学校招生办公室)
0851-86750241,83227194,83227185(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