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内蒙古大学是国家“211工程”百强大学之一,又是内蒙古自治区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拥有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雕塑、绘画、动画、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12个艺术类本科专业,26个专业方向,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管理严格,办学效益突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艺术学院主要培养目标: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艺术人才。艺术学院2005年面向全区招生。
一、各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如下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等学历者。
3.身体健康。
4.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
5.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女身高1.68米以上,男身高1.85米以上;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
6.音乐表演(管乐、弦乐、民乐、键盘、马头琴)、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办法
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学校或所在单位的介绍信,于2004年12月10日—30日到本人户口所在旗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日期到我院各招生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对未持《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专业考试。
2、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号码),一寸近期免冠同一底片照片四张。
3、 美术、设计类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艺术管理方向)的考生,初、复试一次进行,报名费、考试费160元。音乐、舞蹈类及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初试费100元。
四、考试地点
1.初试日期、地点
(1)音乐、舞蹈类
(2)美术、设计类
(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艺术管理方向):2月24日——28日或3月19日——24日到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报名;3月25日在本院参加考试。初、复试一次进行。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考生,持复试通知书于3月19日、20日到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报名;3月21日至3月24日在本院参加复试。
2.复试日期、地点
五、专业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初试
1、 音乐表演专业
美声、民声、长调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二首(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皆可)。伴奏自备。
管乐、弦乐、民乐、键盘、马头琴演奏方向:演奏自选中小型乐曲、练习曲各一首。伴奏自备。
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乐理、歌曲写作,交本人作品二首。
3、 音乐学专业
音乐理论方向、键盘教育方向、声乐教育方向:演奏或演唱主修专业方向二首音乐作品。
伴奏自备。音乐理论方向:需参加“素质考查”。
4、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自我情况介绍。(2)朗诵自备作品一首(篇)。(3)目测与形体测试。
5、 舞蹈编导专业(舞蹈教育方向)、舞蹈表演专业:身体素质测试、面试、口试。
6、 绘画、动画、美术学等专业:素描、色彩、速写。初试、复试一次进行。画具自备。
7、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雕塑等专业:素描、色彩(命题)、速写。初试、复试一次进行。画具自备。
8、 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身体素质测试、形体测试、目测。
9、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艺术管理方向):(1)艺术基础知识(中学教学中有关文学、美术、音乐、影视等文化艺术方面的基础知识)。(2)写作。
(二)复试
考生持复试通知书,按指定日期到艺术学院参加复试,复试费100元。
1、音乐表演专业:
美声、民声、长调演唱方向:1、演唱歌曲二首(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皆可;有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演唱歌曲)。伴奏自备。2、视唱新谱。3、听写与乐理。
管乐、弦乐、民乐、键盘、马头琴演奏方向:1、音阶琶音或练习曲一首。2、演奏自选乐曲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视奏考察。伴奏自备。3、视唱新谱。4、听写与乐理。
2、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教育方向):1、面试、口试。2、基本功测试。3、表演舞蹈作品(时间为2分钟之内,自备录音带)。4、动作模仿。5、即兴表演。6、音乐素质测试。
3、音乐学专业(音乐理论方向、键盘教育方向、声乐教育方向):1、演奏或演唱二首音乐作品(不完全重复初试曲目)。2、视唱新谱。3、听写与乐理。4、音乐理论方向加试“音乐知识综合试卷”。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命题朗诵。2、命题主持演讲(2—3分钟)。3、其它特长展示(舞蹈、戏曲、器乐、声乐、书画等表演)。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1、基础和声(属七之前)。2、视唱新谱。3、听音笔试。4、器乐演奏与面试。
6、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1、形体测试。2、个人自选作品表演。3、音乐素质测试。
六、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到赋予考生号的旗县(区)招办领取《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考生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于6月7—9日到指定考场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统考。文化考试科目如下:
汉授艺术(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蒙授艺术(文)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甲、数学、外语、汉语文、文科综合。以上文科类考生2005年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在通过时作为参考(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2003]53号文件精神,自2006年起数学成绩将在通过时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汉授艺术(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蒙授艺术(理)考试科目为:蒙语文甲、数学、外语、汉语文、理科综合。
七、体检、政审
1、体检
按《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办理。
2、政审
按《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办理
八、通过
凡通过我院专业课考试者(以我院发放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为准),经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根据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择优通过。
九、几项规定
1、 在招生考试期间,谢绝考生及家长专访我院干部和教师,严禁说情送礼。发现有相关举动而经劝阻无效者,取消该生应试通过资格。有事请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2、 新生入学三个月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政审、体检、考试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其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3、 学生按规定交纳学费。除钢琴外,个人所用乐器及各类消耗品自备。美术类学生画具自备。
4、 凡具备走读条件的学生一律走读。
十、其它事项
参加初试、复试考生旅费、食宿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