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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播音艺考 时间:2015-11-18 作者:播音高考培训
喜报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大学科门类。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一、专业简介

美术学 :四年制师范类专业。主要学习美术学、美术教育和专业技法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接受艺术思维拓展和绘画专业创作以及教师教育实践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绘画创作以及绘画研究和教学的基本能力。通过专业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中西绘画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绘画(国画、油画、水彩、书画)创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具有专业艺术创作能力、胜任美术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

绘画 :四年制非师范专业。坚持多样化的教学方针,坚持传承和创新并举的教学理念,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通过理论学习培养学生了解中西方传统绘画体系及现当代绘画体系,通过中西画专业技法的实践学习培养学生掌握专业绘画的基本材料和表现技法,掌握基础造型和色彩表现的专业技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独特艺术视角及鲜明的艺术语言,使学生成为绘画基础坚实同时具备绘画教学及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艺术设计学:四年制非师范专业。主要学习艺术设计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和艺术设计方法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专业创新素质与能力,使学生成为艺术设计相关领域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分设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方向。

1、视觉传达设计是以文字、图形、色彩为基本要素的艺术创作,专业涵盖的职业范围包括建筑、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制作、媒体运作与发行、创意产业等。

2、新媒体艺术是新兴学科和专业,是在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专业涵盖数字媒体、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电影、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桌面视窗、触摸媒体等。

3、环境艺术设计是一个跨学科的综合性专业,课程涉及美术、雕塑、装饰文化、建筑基础知识、园林艺术、人体工程学、设计流派、材料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在培养学生创建二维图形设计的基础上,强化对三维空间图形的创建与设计,注重培养学生的设计理念以及创意的形成,同时加强设计软件应用能力。学生可从事建筑、家具、城市市容规划、园林与景观、家装和公装、电脑艺术等设计行业工作。

工艺美术:四年制非师范本科。开设人体素描、设计色彩、中外设计史、计算机辅助设计、中国画、漆艺、装饰画、陶艺、视觉形象系统设计、居住空间设计、环境设计徒手表现、展示设计、包装设计、卡通角色设计、家具设计、建筑设计、媒体广告设计、交互设计、平面广告设计等课程。培养学生在工艺美术与艺术设计创新方面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实践动手能力,具备从事工艺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管理和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企事业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工艺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服装与服饰设计:四年制非师范本科。开设服装专业导论、服装设计、纸样设计、服装工艺、中外服装史、立体裁剪、服装材料、服装CAD、服装品牌设计与企划、服装工业制版、计算机图形设计、服饰配件设计、服装展示设计、男女装产品/纸样/工艺设计、服装网店设计、民族服饰研究、高级时装设计、高级时装立体构成与与工艺设计、品牌服装生产管理、整体形象设计、数码图案设计、橱窗陈设、产品包装设计等课程。培养学生系统地掌握服装设计与工艺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现代设计思想与现代服装技术,能从事服装产品设计、制版、制作、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创造性思维能力,有较高素质和较高技能的服装设计复合型人才。

音乐学 :四年制师范类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四年制非师范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四年制非师范类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制非师范本科。主要开设有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学、美学、中外文学、传播学、播音创作基础、发声学、形体及表演、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基础写作、演讲与口才、影视文化等专业必修课程近40门。主要培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素质全面的知识型、研究型、娱乐型播音、主持方面的专门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四年制非师范本科。主要开设有电视编导、电视摄像与构图、电视画面编辑、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电视导播、广播电视技术、戏剧概论、视听语言、广播编导艺术、影视精品读解、电视音乐与音响、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课程。主要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功底、适应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能够胜任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和频道的策划、编导、主持和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

戏剧影视文学:四年制非师范类本科。主要开设戏剧剧本写作、影视剧本写作、戏剧影视作品评论写作、戏剧影视编导、影视剪辑、戏剧影视表演艺术、中外戏剧史、中外影视史、电视节目种类与制作、影视语言学、传播学概论、艺术学概论、好莱坞电影研究、中国古代文学经典作品分析、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精读、外国文学名著鉴赏等课程。主要培养具有戏剧影视文学基本理论尤其是戏剧影视文学创作(编剧)能力、戏剧影视文学作品评论能力,能够在各级电视、电影、广播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大中学校从事创作与评论、教学与研究等工作的实践型、复合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15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注:

2、湖南省的艺术类考生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采用湖南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针对湖南省考生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通过原则按照湖南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术科校考地点及时间安排



四、报名及考试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公布的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最新消息。注明网报的请登陆该省考试院(招办)规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和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除我校的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类在省外仅招收艺术(文)考生外;各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术科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校考且取得合格证,并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达到要求,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三)考试内容

1、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学、音乐表演:初试只考主科(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复试考主科和视唱练耳。

舞蹈学:舞蹈基本功测试;成品舞。

2、美术类: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素描;色彩。

3、戏剧与影视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面试(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播发指定稿件;即兴评述或模拟主持;个人才艺展示)。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上半场:综合知识及命题编故事(90分钟);下半场:影视作品分析(120分钟),上下半场之间休息15分钟)。

戏剧影视文学:笔试(命题写作;戏剧影视文学知识与作品分析)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省外术科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通过依据。请合格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通过原则

1、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取得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通过专业成绩高者。

2、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取得我校音乐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取得我校舞蹈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填报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通过控制分数线且取得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方能填报我校志愿。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通过(综合成绩=术科校考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412、88872168

音乐学院:0731-88838506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美术学院:0731-88631985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

新闻与传播学院:0731-88872783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工程与设计学院:0731-88873053 (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学院:0731-88872571 (戏剧影视文学)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4、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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